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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下称"本计划")旨在协助中小企业向参与本计划的贷款机构(下称"参与贷款机构")取得贷款,用作:
- 支付因购置或更新获本计划提供信贷保证的营运设备及器材而增加的营运开支;以及
计划的最终目的是协助中小企业提升生产力和竞争力。
本计划涵盖以下三类贷款-
a. 营运设备及器材贷款(最高保证额为二百万元);
b. 联系式营运资金贷款(最高保证额为一百万元);以及
c. 应收帐融资贷款(最高保证额为一百万元)。
已获「中小企业营运设备及器材信贷保证计划」提供信贷保证的受惠企业,可在本计划开始实施后的六个月内(即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前),申请联系式营运资金信贷保证。
申请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即有资格申请,但不包括贷款机构及其相关者:
-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本港注册,及
- 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的中小企业定义,即从事制造业而在本港雇用少于100人的企业;或从事非制造业而在本港雇用少于50人的企业**。就此而言,"企业"是指为了图利而从事的任何形式的生意、商务、工艺、专业、职业或其它活动,但不包括任何会社,除非是《商业登记条例》内所订明以图利为目的而提供服务的会社。根据《商业登记条例》,"会社"指任何法团或一人以上的组织,其组成目的是为会员提供设施,以便进行社交或康乐活动,并且-
i. 为其会员提供服务(不论是否为了图利);以及
ii. 拥有其会员有权专用的会社处所。
** "雇用人数"包括经常参与企业业务的在职东主、合伙人及股东,以及企业的受薪员工,包括在递交本计划申请书时,由有关企业直接支付薪酬的全职或兼职受薪雇员,其中包括长期或临时聘用的。
各项信贷保证介绍
营运设备及器材信贷保证
贷款用途
获提供信贷保证的营运设备及器材贷款,只准用以购置与申请企业所经营业务有关的设备及器材,当中可包括以下各项:
· 机械
· 工具
· 计算机软件和硬件
· 通讯系统
· 文仪设备
· 运输工具
· 家俬
· 固定装置(例如冷气系统、壁柜和照明系统,但不包括装修工程)
有关设备及器材可置于香港境外。
贷款可用以购置二手设备及器材。不过,有关贷款不能用来购置或翻按借款企业或其相联者已拥有的营运设备和器材。
保证上限和保证期
每家中小企业可获得的营运设备及器材信贷保证额,上限为200万元或有关参与贷款机构批出的贷款额的50%,以金额较低者为准。
营运设备及器材贷款保证期最长为五年,由首次提取贷款日期起计。
贷款形式和还款条件
获本计划提供信贷保证的营运设备及器材贷款,必须是非循环贷款或以租购协议方式提供。
获本计划提供信贷保证的贷款,必须分期向参与贷款机构清还。首次还款的日期必须定于提取贷款日起计六个月内,而以后每期还款相隔的时间不可超过三个月。
联系式营运资金信贷保证
贷款用途
获提供联系式营运资金信贷保证 的贷款,必须用以支付申请企业因购置或更新获本计划提供信贷保证的营运设备及器材而增加的营运开支。提供联系式营运资金贷款的贷款机构必须与提供营运设备和器材贷款为同一参与贷款机构。
保证上限和保证期
联系式营运资金信贷保证额最高为所获批营运设备及器材信贷保证额的50%(即最高为100万元),或有关参与贷款机构批出的联系式营运资金贷款额的50%,以金额较低者为准。
联系式营运资金贷款保证期最长为两年。就非循环营运资金而言,保证期由首次提取贷款日期起计。就循环营运资金而言,保证期由参与贷款机构提供贷款与借款企业的日期起计。
贷款形式和还款条件
联系式营运资金贷款可以是非循环贷款或循环贷款。
非循环贷款必须分期向参与贷款机构清还。首次还款的日期必须定于提取贷款日起计六个月内,而以后每期还款相隔的时间不可超过三个月。
至于循环贷款的还款条件则由个别参与计划的贷款机构与中小企业自行协议。
补充资料
联系式营运资金信贷保证只提供予经已获得营运设备及器材信贷保证的中小企业。
已获「中小企业营运设备及器材信贷保证计划」提供信贷保证的受惠企业,可在本计划开始实施后的六个月内(即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前),申请联系式营运资金信贷保证。
应收帐融资信贷保证
贷款用途
获本计划提供信贷保证的应收帐融资贷款,须用以应付中小企业因允许买家挂帐而引致的营运资金需求。
保证额上限和保证期
每家中小企业在本计划下可获得的应收帐融资信贷保证额最高为100万元,或获批贷款额的50%,两者以较低者为准。保证期最长为两年,由参与贷款机构提供贷款与借款企业的日期起计算。
还款方式
获本计划提供信贷保证的应收帐融资贷款(以循环贷款方式提供),还款条件由个别参与计划的贷款机构按照计划的条款与中小企业自行协议。
计划运作模式
- 中小企业如有需要,可向参与计划的贷款机构申请营运设备及器材贷款、联系式营运资金贷款和/或应收帐融资贷款。有限公司须向有关参与贷款机构提交其最新的经审核帐目,而无限公司则须提交其最新的财务报告。不过,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在有关贷款机构收到其贷款申请时,成立少于18个月的中小企业,但参与贷款机构仍会审核其现时的信贷及财务资料。
- 参与贷款机构审核贷款申请,并决定该╱该等申请是否需要本计划提供信贷保证。
- 参与贷款机构确认有关的信贷保证申请,并把申请转介予工业贸易署(管理人)。至于联系式营运资金贷款,其信贷保证申请必须与有关的营运设备及器材信贷保证申请同一时间递交予工业贸易署。
- 申请一经接纳,工业贸易署会向有关贷款机构提供信贷保证,以便其批出贷款。
申请手续
所有申请必须透过参与计划的贷款机构提交。申请手续简单,而且不涉及任何收费。申请书可以书面或经由网上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