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初,河南一家玩具卖场里,两名不同品牌的电动玩具促销员扭打在一起,销售人员之间的纷争本来是司空见惯的小事,但是这一次,事态发展得很快,甚至有自称“黑社会”的力量加入其中,一名销售人员因伤势过重,住进了医院。
玩具的总代理得知这个情况并没有表态,但是很快,河南的经销商打来电话,要求总部为受伤的员工“作主”——严惩销售类似产品的企业。其实,让经销商真正生气的事情是,该企业生产的产品与一个竞争品牌都在销售类似的电动玩具,但是自己的技术获得了国家专利,价位高,而竞争对手的产品是采用仿冒技术生产的,价位低,并采取了极端的销售手段——给导购员高额提成。
“我们其实一直不愿意与同行发生纠葛,但是现在真正损害到了经销商的利益,我们需要站出来说话了。”作为玩具企业的律师,田超收到了这样一份“带血”报告,同时企业的高层对这一事件也表示出了高度重视,表示:要把官司打到底。
玩具行业向来是一个技术门槛低、鱼龙混杂的行业,生产厂家多集中在珠三角一带。由于中小型制造企业一向有仿制欧美产品,完成原始积累的“习惯”,所以对于玩具行业的仿冒,企业多数不以为然。
由于在玩具行业进行“维权”的先例并不多,田超开始了艰难的法律维权过程。
对于任何一个法律案件,取证过程都是最艰难的。田超需要先证明,竞争企业真的是在销售侵权产品。
取证过程并不简单,田超来到商场,以购买产品的名义向导购人员索要带有品牌的发票。“导购人员明显已经有所准备,坚决不给我们出具这样的发票。” 田超介绍。田超意识到取证可能比较艰难,于是同时在江苏、浙江的各大商场派人购买产品、索要发票。经过两个月的时间,这样的取证工作仍然一无所获。但是田超和同事们并没有放弃,最终在山东找到了突破口,他们以消费者的名义,向山东侵权品牌的经销商索要到了发票。
“当我们可以证明在侵权企业的经销商手中购买了产品后,我们还面临新的难题,这些产品是在哪里生产的?企业的账号是多少?,没有这些证据还是很难指控他们侵权,并获得最大数额的赔款。”田超表示。
通过卖场的帮助,田超比较轻松的获得了侵权企业的账号,但是,侵权企业的加工厂在哪里,田超无从知晓,她只是从销售人员的口中得知,工厂在深圳。
2007年7月,田超顶着炎炎烈日与同事两个人,在深圳的大街上漫无边际地搜索,“我们在大街上找了三圈,也没有见到侵权的加工厂。”案件似乎要在这个关键环节上陷入僵局。
田超再一次在郊区游逛的时候,几间不起眼的平房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向周边居民打听后,得知这正是他们要找的加工厂。为了不打草惊蛇,田超和同事按捺心中的兴奋,记下地址后悄悄地离开了。因为就在不久前另一个案件寻找工厂的过程中,田超的同事贸然进入工厂,结果被发现并被软禁起来,所以田超这次变得很谨慎。
第二天,两名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该工厂,迅速查封了生产线和库房,仅从库房中,便查到了近10万件产品。
在该玩具企业开始展开维权行动的上半年,专利产品玩具的销售量便提高了50%。
玩具制造业进入门槛低的特点,令这个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于是后进入的企业通过抄袭知名企业的外观、核心技术专利成了一条“捷径”。要想取证侵权企业的证据,就需要首先获得其销售发票和侵权产品,然后获得该企业的账号,最后就是要找到企业的加工地址,通过法院对其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