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协议
一、 合作内容
1. 甲方即北京英杰智库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在中国的项目招生工作,并具有最终解释权。
2. 乙方在本合同指定范围内为甲方负责进行高端项目的招生代理工作。
3. 双方均按照合同所赋的权利与义务,共同合作开展高端教育培训工作(所有项目属于非学历、非学位性质)。
4. 双方合作地区为 。
5.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支持乙方的工作,对于乙方不真实和违规的宣传和推广,给予及时指正和处理。
2. 负责收取学员交纳的全部学费,及时核算并支付协议中规定的乙方的业务费用,保证所批准的培训项目的冠名、教学、师资和资料等方面的正常实施。
3. 合作的所有项目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4. 负责制定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学时安排、教材提供、专题选定、考核标准等)。
5. 负责乙方提供的合格学员按时入学、符合结业条件的学员颁发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应证书。
6. 甲方负责提供课程和师资介绍、教学和课程计划、宣传材料、培训资料、网站等,甲方提供的资料均以电子版的形式给予,如没有电子版的,甲方以成本价加上邮寄费提供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在协议合作范围内,作为甲方的项目合作人,开展各项招生信息咨询工作。
2. 完全遵照合同要求开展对外推广、宣传,不对外进行隐瞒和欺骗,接受甲方监督。
3. 乙方如有对外宣传材料(包括招生简章、信函;各类媒体广告;新闻报道等),须于预计发放(布)日期前七日内将样本报甲方审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布。乙方不得对甲方审核同意的宣传材料擅自更改、擅自附加其它宣传材料,不得擅自给予学员承诺。招生宣传不得有任何夸大和欺诈,乙方如有违规宣传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主张赔偿损失。
4. 不得对外以甲方名义私自举办任何培训项目;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培训合作、设立培训场地和招生场所;不得设立甲方提供的招生简章以外任何名目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禁止截留任何费用。
5. 乙方负责提交市场调研和策划报告、实施计划、推广和招生方案;推广图文资料、工作总结等。
6. 在合作过程中,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遵守甲方对合作伙伴管理相关规定,保护培训项目的知识产权,不得以甲方名义做本合作协议书规定范围以外的事情。
三、 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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