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建筑营改增难收官,企业应对冲击2大策略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目前,工程项目施工普遍存在分包现象,一般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两种模式。因此,营改增对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影响也主要表现在这两个方面。无论是专业分包,还是劳务分包,都会受到“营改增”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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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营改增”对专业分包的影响。
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总包方)根据总承包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许可,将所承包工程中除主体结构外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但是,基于专业分包内容及结算特点,“营改增”后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在以下影响:
1、分包结算滞后导致进项税抵扣不及时。
总包方和分包方之间存在验工计价滞后或工程款拖欠等情况,导致分包方不能及时验工计价并拿到已完工程计价款,造成总包方不能及时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不能及时抵扣进项税,总包方要垫付本该抵扣的增值税,造成前期资金压力较大。
2、分包成本中材料、设备部分的进项税抵扣不足。
专业分包中包含大量的材料、设备,相关进项税由分包方抵扣,分包方一般可抵扣17%的进项税,而总包方取得其开具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按11%的税率抵扣进项税,与直接采购相比,少抵扣6%的进项税。
第二,“营改增”对劳务分包的影响。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基于劳务分包内容及结算特点,“营改增”后对总承包企业存在以下影响:
1、分包结算滞后导致进项税抵扣不及时。
这点和专业分包一样,存在总包方和分包方之间验工计价滞后或劳务费拖欠等情况,导致分包方因总包方不及时验工计价,而不能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造成总包方不能及时抵扣进项税,前期资金压力较大。
2、因分包方建筑资质和能力问题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目前只能提供服务业统一发票的劳务分包方,在“营改增”后仍然只能按服务业开具发票,不能向总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总包方将无法抵扣进项税。
企业恰当应对,降低营改增冲击
营改增的延后,给一些建筑及房地产企业为应对营改增争取了充足的准备时间,面对冲击,资质管家有2点建议:
第一,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
国家相关部门对建筑和房地产业推行“营改增”的复杂性、特殊性有着充分的了解,知道必须给它们更多的准备时间,甚至一点不同的做法,不然不会把它们放到 最后一批实施“营改增”的行业里。但它们要有清醒认识:“营改增”终究是要实施的,企业要积极主动地来应对。“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非常大,会成 为一些企业的“生死线”,部分企业甚至会忽然倒掉。除了民工,建筑施工企业处于建设产业链的最低端,许多都不大注意自身的精细化管理,导致平均利润只有 3%多一点。增值税税率肯定会高于这个数值。因此,企业不但要拿到而且还得及时拿到进项发票来抵扣销项,这对企业管理的要求就特别严特别高。
第二,税源转移。
转移有向上、向下两个方向。上游企业也有“营改增”压力,又相对强势,向上转移很难。向下游转移,要看企业对供应商的控制,看企业的谈判能力,同时,还 要建立自己的产业链体系,要和自己的供应商休戚与共。房地产企业进项发票抵扣销项,可能比建筑企业困难更大,更需要加强管理、抓紧税源转移。
综合各种因素,预计明年完成建筑营改增的可能性相当高,如果经济增速在未来半年重拾升势的话,明年上半年很有可能出台几大行业的营改增政策,并且在政策出台之后几个月内正式实施。因此,建筑企业要抓紧时间,积极应对改革,顺利渡过“营改增”的不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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